根据《吉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2014〕5号)、《通化市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化市2018 年以来重新认定及2018年12月新认定的市级骨干教师(教研员) 三年任期已满,经通化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通化市2018年以来(含 2018年)任期已满的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教师进行重新考核认定。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考核认定对象和条件
( 一 )对象
2018年重新认定和2018年12月新认定的通化市市级骨干教师(教研员)。
(二)条件
1.在普通中小学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 。
2.骨干教师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中层以上领导等行政人员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
3.在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任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
4.骨干教师到教研、科研单位工作,或骨干教研员到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同一级别可以相互续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 ,不在重新考核认定之列:
1.已被评选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和省级骨干教师;
2.骨干教师目前不在教学一线任课,或中层以上领导等行政人员不兼课;
3.骨干教师目前不再担任骨干证书上认定的学科、学段的教学任务;
4.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或由普通中小学调入中等职业学校工作的骨干教师;
4.2018年以来因违反师德规范等受到纪律处分;
5.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骨干作用不明显,不能起带头、示范作用;
6.工作态度不积极、不主动,教学成绩不突出的;不参加科研活动,科研成果不显著的;
7.不能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和送教下乡、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不能承担帮带青年教师任务的;
8.已经调离教育系统的。
二 、考核、认定办法
全县各学校要成立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需要参加重新认定的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进行严格、认真考核,由骨干教师所在学校提出是否继续认定意见。教育局把关,最终提出是否继续认定意见。考核内容侧重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骨干教师作用发挥等方面,要客观、真实反映骨干教师的工作实绩,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对考核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对骨干教师(教研员)予以重新认定。
三、申报程序
1.符合重新考核认定条件的教师自愿参加申报。
2.骨干教师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进行复审,最后报通化市教育局终审。公示后确定续认名单。
四、上报材料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上报相关材料。材料包括二种表格(见附件1和附件2)、任期已满的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证书原件及在教学一线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证明需单位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学校(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附件1一份、附件2一式三份A4 纸双面打印、骨干证书原件及在教学一线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证明等)报送柳河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部,同时报送电子材料(附件1、附件2)。
(提示:各种证明必须有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伟(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缴艳民(进修学校校长)
王楠(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组 员:蓝芳(进修学校师训部主任)
耿爱军(进修学校师训部教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任期已满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重新考核认定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队伍动态管理行之有效的形式。因此,要求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次重新考核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骨干教研员的带动、辐射、引领作用,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激发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于迎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挑战。
联系人:蓝芳 电话:13624452456
邮 箱:jllhjx@126.com
附件:1.通化市级骨干教师(教研员)重新考核认定申报人选一览表
3.在教学一线工作、无违反师德行为、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模板)
柳河县教育局
2025年4月1日
吉公网安备22052402000010号